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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推進相城區政務服務“省內通辦”“區內通辦”工作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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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提升跨區域政務服務水平,方便企業群眾異地辦事,相城區制定了《關于推進相城區政務服務“省內通辦”“區內通辦”工作的實施意見》?,F將《實施意見》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5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省內通辦”“跨省通辦”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20〕83號)、蘇州市《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省內通辦”“跨省通辦”實施方案》(蘇協調辦〔2021〕2號)等文件。

二、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主要包括五個部分,分別為工作目標、主要任務、業務模式、通辦流程、保障措施。

(一)工作目標。按照統一部署,規范服務事項和辦事指南,線上線下業務深度融合,創新政務服務方式,推進一批高頻政務服務實現“省內通辦、區內通辦”。到2022年8月底前,實現第一批62項事項“省內通辦”;到2022年9月底前,實現鎮(街道、區)80%個人服務事項,到2022年11月底前,村(社區)50%個人服務事項“區內通辦”。

(二)主要任務。一是梳理“省內通辦”“區內通辦”事項清單。各部門對照要求,梳理確認“省內通辦”和“區內通辦”事項清單。二是統一“省內通辦”“區內通辦”事項標準。各部門要進一步細化完善事項清單對應辦事指南,提升事項標準化程度,推進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三是建立“省內通辦”“區內通辦”工作機制。各部門要按照業務流程,組織建立通辦機制。明確屬地部門和異地部門在收件、受理、審批、制證、送達、歸檔、監管、歸檔等環節的權力和責任,形成事項辦理流程的閉環管理。四是開展“省內通辦”“區內通辦”服務。按照應進必進原則,進駐各級政務服務大廳,統一事項、審批流程等相關要件,融入大綜窗改革中,實現一窗辦理,統一對外服務。同時積極對上爭取,打通各專線業務系統,爭取數據回流本地。

(三)業務模式。一是全流程網辦。依托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將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江蘇政務服務網相城旗艦店和“i相辦”小程序,提供全流程全環節網上服務。二是政務服務大廳異地代收代送達。按照業務屬地部門材料規范標準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身份核驗,以郵寄或區政務一體化平臺流轉的方式提交給業務屬地部門進行受理、審核,辦結后通過EMS寄發審批結果或申請人自行前往戶籍所在地政務服務大廳領取。三是政務服務大廳異地辦結。對申請材料標準統一、屬地無需現場核驗的“區內通辦”事項,按照“異地收件、在線核驗、異地辦結、結果共享互認”的模式實行全區“異地辦結”。四是多地聯辦。對需要申請人分別到不同地方現場辦理的事項,建立多地協同辦理工作機制,明確辦理流程和責任,做到“一地受理申請,多地協同辦理”。

(四)通辦流程。主要包括明確“省內通辦”“區內通辦”申請、受理(收件)、審批、送達等環節,加強一體化平臺服務能力、深化部門之間流轉、鼓勵服務創新等內容。

(五)保障措施。包括強化組織領導、強化督查考核、強化宣傳引導等三個方面的組織保障措施,確保改革工作取得實效。

相關稿件:(相政辦〔2022〕30號)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推進相城區政務服務“省內通辦”“區內通辦”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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